工作居住證聘用單位變更——通州區(qū)
2022-06-24
同時滿足以下單位及個人申請條件
一、單位條件:
1.接收單位已經在政府部門建立工作居住證賬戶且賬號權限屬本區(qū)管理范圍內
2.單位現(xiàn)工商登記信息與單位工作居住證系統(tǒng)中對應信息一致
3.單位賬號狀態(tài)正常有效
4.原單位須在離職5天內取消關聯(lián)
5.單位納稅、社保繳納地在通州區(qū)
6.企業(yè)經營范圍未列入《北京市新增行業(yè)的禁止和限制目錄》范圍;
二、個人條件
1.申請人工作居住證已完善信息,正常有效狀態(tài),且在證件到期日至少60天前
2.申請單位、《勞動合同》簽訂單位、納稅繳納和社保繳納須為同一家單位,即遷出單位與遷入單位之間無其他任職單位或參保單位
3.申請人在辦理當月的社保扣繳單位須為申請單位(即個人權益記錄中的左上角單位名稱為現(xiàn)單位)
4.解除關聯(lián)單位名稱需與社保權益記錄上家單位一致;
申報材料:
★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、內容完整(含封面、編號頁)、不得有遮擋;內容連續(xù)、方向正確;格式為PDF掃描件,每項材料小于2M
1、現(xiàn)單位在職期間所有勞動合同的全本原件掃描件。有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;
2、原聘用單位中文離職證明原件掃描件,需說明具體離職時間;離職證明應為上家解除關聯(lián)單位開具。
3、誠信聲明,申請人及單位法人或授權書中指定受托人手寫簽字,加蓋單位公章;(附件1: 誠信聲明模板)